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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娱未授权出李宇春专辑 将开始调查此事(图)

2006-4-27 14:13:25

4月25日,本报报道了“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因封面照(左图)侵权被判暂停发行”一事,引起李宇春经纪公司天娱传媒和唱片公司太合麦田的高度重视。天娱称迄今为止从未以任何方式授权制作、发行任何有关李宇春的个人专辑。近日,天娱将委托律师向唱片出版方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发出律师函,誓将此事追查到底。

天娱传媒:没有授权制作发行

天娱董事长王鹏昨天称,在李宇春的唱片约签给太合麦田前,公司从未向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授权出版《李宇春玉米最爱——超女冠军首张个人专辑》(封面照侵权的专辑)。他说:“这件事有两种可能,要么这张唱片是盗版,要么就是有人私自违法授权给出版社。”

天娱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公司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,近日就会向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发去律师函。如果发现任何侵权行为,天娱将坚决诉诸法律。目前公司感到困惑的是,涉嫌侵权的专辑似乎并不是盗版。“我们接到举报,新华书店里也卖这张专辑,应该都是正版的。”

出版社:不清楚是否获授权

记者昨天拨通了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的电话,一位女性工作人员以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。至于这张专辑制作之前是否得到了授权,她表示不清楚,需要调查才知道。

太合麦田:此专辑非彼专辑

太合麦田昨天发表声明称,日前媒体报道的“封面照侵权”事件与太麦毫无关联。太合麦田独家拥有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的所有权利,目前这张专辑尚在录制中,收录的是李宇春演唱的原创作品。“侵权”专辑中所有曲目均系李宇春签约太麦前,在超女比赛中翻唱的歌曲以及与超女相关的其它合辑收录的作品,与太麦正在录制的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无关。对此,李宇春本人证实道:“签约太麦后,我只推出了《冬天快乐》和《Give Me Five》两支单曲,个人专辑还在录歌阶段。”

律师:不是盗版也侵权

据调查,除新华书店外,一些网上零售商也在销售李宇春的这张“个人专辑”,而且,它仅是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一系列音像制品中的一张,张靓颖、何洁的“个人专辑”也在该系列中。

华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尧解释,只要是由正规出版社出版、有出版号的音像制品就应是正版出版物,而不是“盗版”。不过,如果出版方事前未得到当事人授权,擅自使用当事人的作品,就属于侵权行为,天娱有权追究出版方的法律责任。(记者 朱雅清 赵璐苹)

超级女声重金寻原创(相关)

昨天,天娱传媒携手163888网站在京宣布,将拿出100万元在全球范围内征集优秀原创音乐作品。李宇春与何洁意外现身助阵,现场热闹非凡。

此次征集被命名为“超级女声·缉歌大赏”,是2006超级女声活动的一部分,旨在挖掘更多优秀原创歌曲和“超级音乐写手”。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没有任何限制,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被今年的超女演唱,并收录到2006超级女声专辑中。

昨天,李宇春和何洁的出现让活动现场掀起高潮,许多情绪激动的玉米不顾工作人员的再三劝阻,站到桌子上争睹偶像。身穿超短连衣裙的何洁减肥效果显著,引来粉丝的阵阵惊呼。何洁满意地透露,自己的体重已足足减去14斤。李宇春也笑称,她在后台看见何洁时,最大的感觉就是“真的变瘦了”。(记者朱雅清)

【事件回放】

封面侵犯摄影师著作权 李宇春首张专辑被停发

由于封面上的照片侵权,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被判暂停发行。昨晚原告的代理人天溢律师事务所的原江律师将判决书传真至本报,该判决书显示,海淀法院于4月17日判令唱片出版方——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赔偿拍摄照片的龙先生1.2万余元,并暂停发行该唱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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